例如妳第壹次商標註冊的時候是註冊在公司的名下,妳第二個商標註冊在法人名下的話,這樣是相當於兩個申請人,是屬於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壹條的有關規定,規定具體如下:
1、第三十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2、第三十壹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壹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