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電話:(029)82694538傳真:(029)82211952。
地址:中國Xi市建東街3號郵編:710054。
註:陜西省衛生防疫站已更名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陜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政府舉辦的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全省疾病預防控制的業務管理、技術指導、科研培訓、質量控制中心。
主要職責:
傳染病、寄生蟲病和非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的應急處理,疫情和健康相關因素的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的幹預,疾病病原體的生物鑒定和理化因素的檢測與評價,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控制的技術指導和應用研究指導等。
擴展數據
陜西省疾控中心抽樣檢查註意事項:
首先,建議客戶在寄送樣品前,先與我中心樣品受理部門聯系電話咨詢或預約。
2.首先,填寫檢驗申請表,並就客戶提交的樣品與我中心簽訂技術服務合同。在技術服務合同中,委托方應提供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等信息,並由客戶代表和中心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加蓋雙方單位公章。中心受理部門根據委托方的要求出具檢驗委托單,計算檢驗檢測費用,由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
三、樣品檢驗要求
(1)健康相關產品
1.產品檢驗需要提供商業包裝的樣品,新產品可以臨時包裝或近似商業包裝。包裝上的標簽至少應包括樣品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單位等信息。送檢樣品的名稱應當包括品牌名稱、通用名稱和屬性名稱,並符合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範的要求;
2.客戶應提供以下與產品相關的材料以供檢查:
(1)產品配方和生產工藝;
(2)企業標準及使用說明;
(三)特殊檢驗項目的檢驗方法和依據,以及相應的標準或對照品;
(4)檢驗所需的其他材料。
3.根據各種產品的檢驗劑量要求,客戶壹次性寄送足夠的檢驗樣品,樣品數量按檢驗劑量的3倍收取,其中1份用於檢驗,1份用於復核檢驗,1份用於仲裁檢驗。同時送檢的樣品必須是同壹批號/生產日期(保健食品3個批次),同壹批號/生產日期不同時間送檢的樣品不予受理。
(2)飲用水檢驗要求
1,飲用水的檢驗日期必須向我中心預約。
2.客戶自行采集水樣,采樣容器的選擇和清洗、采樣方法、采樣體積、樣品保存和運輸參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采集和保存》(GB/T 5750.2-2006)的相關要求。如果客戶確定了微生物指標,可以提前聯系中心獲取采樣容器。
3.客戶應按照約定的日期取樣,並盡快送至我中心進行檢測。
(3)現場檢查的相關要求
1.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工作場所健康危害因素檢測,請提前聯系我中心監測所,電話029-82256602。
2.院內潔凈手術室、輔助用房、供應室檢測,凈化車間空氣檢測,潔凈實驗室檢測,請提前與我中心消毒與生物防護研究所聯系,029-82217444。
4.客戶支付檢驗費後,即可正式開始檢驗和測試工作。如果延遲付款,預計完工日期將根據實際付款日期順延。
五、驗貨完成後,客戶憑有效證件在營業管理處領取驗貨報告。
6.客戶對本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有異議或需要變更的,應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30日內向本中心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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