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上面談到的韓國萬寶龍,據我所知是有這個品牌的,英文的表述形式不壹樣,也只是同樣叫作萬寶龍,只是文字表述是采用了韓國文字,因為中文的文字"萬寶龍"是沒有專利的,只有英文的montblanc六角梅花標誌才叫專利,韓國萬寶龍的名字或者只是註冊所在地和銷售區域不同,所以不算是侵權,就比如 把英文的故宮 the Imperial Palace 英文翻譯成中文的故宮,這算不算侵權了中國的專利
如果這種 韓國萬寶龍 有在工商局註冊申請專利,這樣的品牌就是成立的,無論它的註冊所在國是韓國還是哪裏, 這樣它的品牌建立就是有法律保障的...只要在英文文字表述和標誌性不跟德國萬寶龍沖突就是不算侵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