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體育代表團和中國奧委會官方合作夥伴安踏向媒體分發了壹份聲明。在比賽過程中,來自中國的遊泳運動員孫楊作出聲明,她沒有按照合同的要求穿著中國代表團的獲獎服領獎。
聲明說,根據合同要求和國家隊的統壹形象,運動員登上領獎臺時必須從著裝上領取官方頒獎服裝。壹套獲獎服不僅是運動員優異成績的象征,也是壹個國家聲譽、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同壹個國家的運動員穿著不同的獲獎服裝登臺,這在世界體育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對中國國家形象和規則的尊重影響很大。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
與安踏不同的是,孫楊在亞運會上的獲獎品牌361度非常搶眼。361度的股票也是連續四天上漲。361度報價每股2.19港元,港股市值45.28億港元。傳言孫楊和361的簽約費是7位數。
“個人利益淩駕於國家利益之上”的確是壹頂能把人壓死的帽子,但運動員不按著裝規範領獎也不是“世界體育史上前所未有”。記憶已經模糊的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上,美國夢之隊輕松擊敗對手,奪得冠軍。領獎的時候,發生了壹件讓美國奧委會很為難的事情。
按照規定,在領獎臺上,所有運動員都必須穿上繡有美國國旗和銳步商標的夾克,但包括喬丹和皮蓬在內的“夢之隊”半數球員都是耐克簽約球員,他們拒絕穿著銳步夾克領獎。耐克的老板奈特不得不出面協調此事。最後形成了“夢之隊”球員穿著銳步外套,身披美國國旗上臺領獎的場景。佩戴國旗的目的是為了讓國旗覆蓋銳步的商標。美國當地報紙批評“夢之隊”成員,稱他們對耐克的忠誠超過了對國家的忠誠。
事實上,中國玩家和品牌贊助商之間的小動作確實已經成為壹個熱門話題。壹個典型的案例是2065 438+0165438 10月3日,廣東隊第二輪,第二節6分鐘左右,易建聯穿上自己品牌的球鞋要求上場,與值班裁判楊茂功進行了短暫的溝通,但被後者拒絕。易建聯脫下李寧的球鞋,直接扔在球場上。他只穿著襪子走回更衣室,無視規則和裁判。中場休息後,易建聯不想回去再戰了。值班的技術代表王卓平進入更衣室與他溝通,他個人品牌贊助商的領導也進入更衣室與他談判。易建聯終於在第三節5: 03回到了場上,腳上依然穿著自己的品牌贊助商鞋。此事引起軒然大波。
那麽到底在玩家和贊助商的博弈中,誰對誰錯?
據外界傳言,孫楊的商業價值已經超過1000萬,支持361度是因為在他最低谷的時候壹直在幫助和支持他。換句話說,361度在選擇明星潛力股方面有著過人的技巧。但是孫楊有沒有犯錯呢?
答案顯而易見。運動員在運動場上違反品牌贊助商的規定到處受罰。更何況在這座國際大山裏,孫楊等代表的是國家形象。
要說責任,相關管理層可能也有監管和用權的責任。大型國內外比賽對贊助商的選擇和使用統壹的獲獎服裝是否有白紙黑字的規定,是否有違反規定的行為是否嚴厲,讓被處罰人的案例真正達到警示的目的。而不是罰款?
對於運動員來說,因為沒有這麽重的懲罰機制,所以經常出現這樣的問題。看看美國人在這方面的處理經驗,明顯高於中國。
眾所周知,耐克上賽季終於獲得了NBA球衣的贊助,所以聯盟穿的都是耐克的球衣和襪子。有合同的球員會穿自己贊助的品牌鞋。為了防止球鞋被另壹個品牌的襪子框住,庫裏每次比賽前都會拉起襪子遮住耐克的logo,而哈登更是簡單粗暴,直接把襪子上有標記的圓圈剪掉。想想哈登每次比賽前都要拿起小剪刀修襪子,也很有意思。
這其中的奧妙在於,這些明星自己都明白壹個簡單的道理:違規會被罰很多錢。他們不想成為傻瓜。
丹琳做了很好的示範。李寧與中國羽毛球隊簽約,但丹琳想跳出去完成個人合同。最後,經過多次溝通,丹琳、中國羽毛球隊和李寧公司完成了協議。丹琳代表國家隊訓練和比賽的時候,必須穿李寧的衣服,但是球拍和球鞋可以是Younex,但是商標不能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