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作目標
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工作,加快完善廣告監管制度,增強動態監測能力,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工作格局,切實維護文明誠信的廣告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促進我市廣告行業和諧健康發展。?
二、整治重點?
1、醫療廣告:廣播電視醫療資訊服務、電視購物服務。以醫生、藥師、專家等專業人士作為特約嘉賓進行健康講座的,不得在節目中宣傳治愈率、有效率;
不得宣傳未經醫療界普遍認定和采用的醫療方法;
不得播出專家或醫生與患者或家屬現場或熱線溝通、交流的內容;
不得出現被介紹醫療機構的地址、聯系方式。?
2: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以新聞形式發布虛假藥品、保健食品廣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中使用患者、消費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尤其是利用社會公眾人物、患者、消費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行為;
藥品廣告誇大功能、保證療效的行為;
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治療作用的行為;
藥品廣告不明顯標註通用名稱的行為。
3、以門店裝修、廠價直銷、清倉處理、換季(轉行、轉產)虧本處理、降價、打折、優惠、大甩賣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使消費者誤認為價格便宜。?
4、以有獎、饋贈、讓利、包退包換等形式向消費者做出壹定的承諾,達到刺激消費的目的,而廣告的內容與相關的附加條件、實際兌現的獎品、贈品的數量、質量、價格不壹致,或者根本不兌現承諾。?
5、虛假信譽宣傳。壹是利用人們認牌購物的心理,除按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批準的各類帶有評比性質的企業營銷信息發布活動以外,在廣告中使用排序、推薦、認定、上榜、抽查檢驗、統計、公布市場調查結果等對企業及其商品、服務進行排序或綜合評價的內容。二是違背客觀事實,在廣告中對外謊稱“馳名商標”、“著名商標”、 “名牌商品”、“知名品牌”、“通過質量認證”、“無公害產品”、“免檢產品”、“消費者信得過產品”、“獲XX獎”等。?
6、虛假性能、功能宣傳。壹是用公眾難以理解的專業化術語、神秘化語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語言等對某種產品(服務)的相關特征進行描述,使人產生誤解;
二是直接或間接地誇大宣傳產品(服務)的成份、質量、性能、用途、功效等。?
7、虛假數據宣傳。廣告主憑空捏造產品銷量、成分含量、市場調查結果以及涉及性能、功能方面的數據或者使用模糊的、含混不清的數據概念來誤導公眾。?
8、在房地產廣告中進行違法的承諾宣傳。含有升值、投資回報、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事項的承諾。? 9、未依法經過審查或登記擅自發布的廣告。如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戶外廣告登記證》發布戶外廣告,未依法經過有關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種子、獸藥、煙草等廣告。?
10、化妝品和美容服務廣告誇大功能,虛假宣傳。主要是對化妝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虛假宣傳,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宣傳,宣傳化妝品的治療作用或者使用醫療術語,誤導消費者;
對美容服務的效果進行虛假誇大宣傳,使用醫療術語誤導消費者。
11、利用新聞報道或專版、專刊、專題節目等形式變相地發布的虛假違法廣告。?
三、整治要求?
1、各分局要統壹思想,充分認識到這次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成立相應的機構,分管領導親自抓,同時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充分發揮廣告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各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對執法中問題較為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較大的案件,要采取聯合檢查、聯合通報、案件移送等形式加大管理與處罰力度
3、各分局要認真履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責,嚴把廣告市場準入關,嚴格掌握營業執照的發放條件,加強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全方位監管,從源頭遏制違法廣告的發生。
4、各分局於6月底將整治情況匯總上報市局廣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