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註冊有效期屆滿後十年內,依法辦理壹定手續,延長其註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為什麽要續展商標?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
不及時辦理商標續展會有什麽後果?
1,很多商標所有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要貴很多。眾所周知,續期只是考察主體資格的壹種形式要求。申請續展註冊證後,商標專用權可以不經實質審查延續10年。商標的重新申請和新申請是壹樣的。
2、除形式要求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的商標與商標庫中的商標進行對比。如果事先相同或近似,就會被駁回,從而失去商標權。
3.部分申請人在商標續展展期內未提交延長專用權時間的申請。之後我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我犯了壹個嚴重的錯誤,因為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用壹個好的商標,可能因為這壹步,我放棄了自己的商標權。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然後又被高價回購。此外,重新註冊商標比續展商標需要更長的時間。
如何續展商標?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續展。
2.商標所有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進行商標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