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的方法如下:
1,商標查詢,可以選擇在專業商標註冊代理平臺查詢,也可以選擇在當地商標局查詢;
2.準備商標註冊文件,需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商標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商標設計和商標註冊申請書;
3、商標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能滿足申請條件的,駁回申請,要求申請人重新提交申請要求;
4.商標實質審查,包括查詢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材料中的信息是否真實,註冊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5.商標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無異議或者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頒發商標註冊證。
註冊商標的要求如下: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性,易於識別;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標誌;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不得與被撤銷或者註銷未滿壹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綜上所述,申請註冊商標,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向有關部門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並對商標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監督商品或者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記。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