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作為獲取商標的方式之壹,逐漸在生活中被企業所接受以及開始廣泛運用在企業獲取商標的過程中。商標註冊所需的時間大約是壹年左右,不算上中間商標有可能會被駁回的危機或者在公告期間被人異議的可能。因此企業如果想要快速獲得商標在市場中擁有自己的壹塊陣營,商標轉讓著實是第壹選擇。
在商標轉讓中,前期企業首先要進行商標的選擇,受讓人可以在平臺上面選擇適合自己企業的商標,再與轉讓人協商該商標所屬的品類以及價格;在商標價格以及商標信息都協商完成之後雙方就可以進行商標轉讓協議的簽訂。
之後是雙方準備相關材料向商標局進行商標轉讓申請,流程總的來說應該是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等。在商標局受理後的審核時間為壹個月左右的時間,之後就會下發商標轉讓公告,在提交商標轉讓申請之後6-8個月沒有問題的商標局就會下發商標轉讓證明。
自此開始轉讓的商標所有權就開始是受讓人,轉讓人將不得不得再使用該商標出現在市場中,否則同樣視為商標侵權。
另外,商標轉讓可以因為轉讓雙方的形式不同而需要準備不同的材料。
①公司轉公司:
轉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商標註冊(受理)證書。
受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
②公司轉個人:
轉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商標註冊(受理)證書。
受讓人: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簽字;雙方協議;委托協議。
③個人轉個人:
轉讓人:身份證,簽字,雙方協議,委托協議,商標註冊(受理)證書。
受讓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雙方協議,委托協議。
商標轉讓是市場中漸漸興起的獲取商標的方式,企業如果需要在短時間內就擁有壹件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商標轉讓可以作為壹個首要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