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法律顧問合同3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麽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麽樣的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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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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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同遵守。
第壹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著防範為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註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範。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壹、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參加國內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並負責監督合同、協議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7、協助甲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註冊,申報專利,公證、保險,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技術轉讓等事項;
8、接受甲方委托,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壹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托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壹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後及時返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並指定專門聯系人,進行聯絡工作;
第五條法律顧問費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為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法律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為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征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壹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法律顧問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時,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和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壹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
合同期滿前壹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壹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法律顧問合同 篇2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同遵守履行:
壹、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壹九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京融律代字第號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壹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同遵守履行:
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壹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壹九年月日
註:本件壹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壹份。
聘用(兼職律師)合同參考樣本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同遵守。
第壹條: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壹)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壹)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壹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壹)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壹)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壹)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壹)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壹個月;
(四)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壹)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九條:合同解除後壹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壹條: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壹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3甲方: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壹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壹、乙方指派 xxx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 元(大寫人民幣 ),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壹)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
(二)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務文書;
(三)提供法律信息;
(四)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五)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後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六)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七)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復雜的訴訟案件;
(八)代理公司登記、註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知識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九)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十)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七)(八)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壹)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並留有必要的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二)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三)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四)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采用下列第(二)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壹)定期上門服務;
(二)甲方有事約請;
(三)指派專人坐班;
(四)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1-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壹、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並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鑒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復制(包括復印)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的士)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願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壹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壹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