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是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申請商標註冊。經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以核定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為限。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商標註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註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註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壹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壹種標記。這種標記通常由文字、圖形英文、數字、顏色、聲音的組合構成。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使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
商標註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提出註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註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中國,商標註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壹旦獲準商標註冊,就標誌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