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必須是公司,個人是不可以開展加盟連鎖業務的;2、必須有自己的加盟連鎖經營資源: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3、有成熟的加盟連鎖運營模式:從事加盟連鎖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客戶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從事加盟連鎖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4、在商務部備案;5、有自己的樣板合同:合同期限、金額支付,違約責任等等;6、其他:經營手冊、信息披露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