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具有顯著性的標誌,既區別於具有敘述性、公知公用性質的標誌,又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
2.商標具有獨占性。使用商標的目的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來源或服務項目,便於消費者識別。所以,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獨占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即構成侵犯註冊商稱所有人的商標權,違犯中國商標法律規定。
3.商標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註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4.商標具有競爭性,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理想的商標應具備五種特性:識別性、傳達性、審美性、適應性、時代性。
A識別性:是商標最基本的功能,商標的特殊性質和作用決定了商標必須具備獨特的個性,不允許雷同混淆。
B傳達性:個性特色越鮮明,視覺表現感染力就越強,刺激的程度就越深。現代商標不僅僅是起到了商品的區別標記作用,還要通過商標表達壹定的含義,傳達明確的信息,包括企業的經營理念,產品性能用途等,從這個意義上講,商標應如同信號壹樣確切,易於辨識了解。
C審美性:商標應該簡潔、易讀、易記,應具有簡練清晰的視覺效果和感染力。
D適應性:商標的表現形式還必須適應不同材質、不同技術、不同條件的挑戰,無論黑白彩色,放大縮小如何變化,都要尊崇系統化和標準化的規定。
E時代性:商標必須適應時代的發展,在適當的時候進行合理的調整以避免被時代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