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海關備案,是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壹個俗稱。簡單來說,就是企業或經營戶把自己的商標在海關總署進行備案。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壹)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註冊地或者國籍等;(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三)知識產權許可行使狀況;(四)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貨物的名稱、產地、進出境地海關、進出口商、主要特征、價格等;(五)已知的侵犯知識產權貨物的制造商、進出口商、進出境地海關、主要特征、價格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
第八十七條海關準予從事有關業務的企業,違反本法有關規定的,由海關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暫停其從事有關業務,直至撤銷註冊。
第八十八條未向海關備案從事報關業務的,海關可以處以罰款。
第八十九條報關企業非法代理他人報關的,由海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其從事報關活動。
報關人員非法代理他人報關的,由海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