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關於政策支持的範圍
1.對於無保留份額的貨物采購項目和無保留份額的貨物采購包,大中型企業提供的貨物全部由小微企業制造。能否享受6%-10%報價扣除的要求(即直接參與采購活動的企業為中小企業,貨物由中小企業制造)?
答: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以下簡稱《辦法》),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為中小企業制造的(貨物為中小企業生產並使用其商號或註冊商標的),可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壹個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含多個采購標的的,每個采購標的應當由中小企業制造。問題中提到的采購項目或包,大企業提供的采購標的都是小微企業做的,可以享受價格評估的優惠政策。
2.貨物采購項目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既有小微企業又有中型企業生產的,是否享受《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扶持政策?
答:貨物采購項目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既有中型企業制造的,也有小微企業制造的,不享受《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扶持政策。
3.壹些貨物采購項目涉及多種貨物和多個制造商。投標人從批發商或經銷商處拿貨,而不是直接從廠家拿貨,所以很難知道所有廠家的員工、營業收入、總資產等數據。如果廠家提供給投標人的數據有誤或故意提供虛假數據,是否認定投標人虛假投標(投標人無主觀故意)?
答:投標人應對其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的真實性負責。投標人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不真實的,屬於提供虛假材料中標。在實踐中,投標人要想獲得《辦法》規定的政策支持,就應該從廠商那裏獲得充分、準確的信息。如果不完全了解相關廠商的信息,或者不能確定相關信息真實準確,不建議為中小企業出具聲明函。
4.對於既有貨物又有服務的采購項目,應該如何判斷供應商是否屬於中小企業?
答:采購人應當根據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和采購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擬采購的項目是貨物、工程還是服務項目。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供應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應當由中小企業制造,對涉及的服務提供者沒有要求;在工程采購項目中,項目應由中小企業承擔,對所涉及的貨物的生產廠家和服務的承包方沒有要求;在服務采購項目中,服務承擔者應為中小企業,對涉案貨物的生產廠家沒有要求。
5.聯合體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是否享受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策?
答: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項目,聯合體各方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包和承擔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業,享受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策;聯合體各方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全部由小微企業制造、承包和承擔的,聯合體按小微企業對待,享受為其預留份額政策。
6.《辦法》第二條“大型企業負責人為同壹人,或者與大型企業存在直接控股或者管理關系的除外。”負責人是什麽意思?對持股比例有要求嗎?管理關系是什麽意思?
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控股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的50%以上或者所持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雖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據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股東大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管理關系是指與沒有股權關系的單位的其他管理和被管理關系。具有上述情形的中小企業可以依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但不享受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支持政策。
二、關於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情況。
1.《辦法》第六條中的“基礎設施限制”是什麽意思?
答:“基礎設施限制”主要是指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道路、交通設施等基礎設施條件的限制。購買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第三,關於預留份額
1.《辦法》第八條規定:“對適合中小企業的2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本次采購項目總預算中30%以上預留給中小企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這部分采購項目總預算”中的“這部分”是什麽意思
答:“該部分”是指價格在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和價格在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合中小企業。
第四,關於價格審查優惠
1.如果小微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包括中型企業生產的商品和小微企業生產的商品,是否會扣除6%-10%的價格?如果有,是扣除整體報價還是扣除小微企業做的商品報價?
答:根據《辦法》,題目中提到的貨物采購項目包含多個采購標的的,供應商提供的每個標的均為小微企業制造的,才能享受6%-10%的價格抵扣政策。小微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如果是中型企業和小微企業都做的,不享受價格抵扣的相關政策。
2.是否有必要對專門為中小企業設計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實行價格評估優惠政策?如果有,中型企業享受價格抵扣嗎?
答:對專門為中小企業設計的項目或采購包,不再給予價格評審優惠政策支持。
3.《辦法》第九條規定:“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采用招標方式的政府采購建設項目價格分值的,價格分值在原報價基礎上提高3%-5%。”如果工程建設項目小微企業標價是滿分,是否會在滿分的基礎上再加3%-5%作為其標價?
答:政府采購項目中小企業價格加分屬於政策性加分。小微企業就算價格滿分,也要享受優惠政策,然後再加分。
4.《辦法》第九條規定:“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分包給壹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業的采購項目,小型微型企業合同份額占聯合體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的合同總額30%以上的……”這裏的“小微企業”是指貨物采購項目中的企業本身,還是根據第四條的規定,是什麽類型的企業制造其提供的產品?
答:《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九條中的“小微企業”應符合《辦法》第四條的相關規定,“小微企業合同份額”應為小微企業制造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合同份額。
動詞 (verb的縮寫)確定采購標的所屬行業
1.《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采購文件應當載明采購對象對應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所屬行業。如果壹個采購項目包含多個不同品種的產品,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是否應指定每個產品的行業?
答: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和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在采購文件中明確中小企業分類標準所對應的行業。采購項目涉及多個采購對象的,應當在采購文件中逐壹明確所有采購對象對應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所屬的行業。供應商根據采購文件中規定的行業對應的分類標準判斷是否屬於中小企業。目前,中小企業劃分的標準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批發、零售、交通運輸、倉儲、郵政、住宿、餐飲、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業服務以及其他未列出的行業。
不及物動詞中小企業聲明函
1.附件1《中小企業對賬單》規定,新設立企業無以前年度數據的,不得填報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相關數據。是否可以理解為所有新成立的企業都歸入中小企業?
答:新設立企業應參照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結合自身情況進行如實判斷。如果認為該企業屬於中小企業,可以按照《辦法》的規定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2.供應商需要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相關企業的詳細信息(包括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和已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請問聯合體和分包企業都需要以聲明函的形式提供企業信息嗎?
答:中小企業聲明函由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出具。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或合同分包的,需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或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相關信息。
3.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是否只要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就可以享受《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答: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只要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即可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受相關支持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聲明函以外的中小企業身份證明文件。
4.中小企業聲明函要求“所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項目的建設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或:所有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擔)”。這是否與《辦法》規定的聯合體參與、分包等措施不符?
答:中小企業承擔的聯合體部分,或者分包給中小企業的部分,必須全部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包或承擔。供應商應在聲明函的“項目名稱”部分註明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承擔的具體內容或中小企業的具體分包內容。
七。其他問題
1.殘疾人福利單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如何享受《辦法》規定的相關扶持政策?民辦非企業等社會組織能否享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
答:財政部正在研究完善殘疾人福利單位享受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辦法。在相關文件下發前,仍按《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65 438+07]14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社會組織享受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問題,財政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