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壹種標誌,每壹個註冊商標都是指定用於某壹商品或服務上的。正是為了商標檢索、審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同屬性的商品組合到壹起,編為壹個類,將所有商品及服務***劃分為45個類別,形成了商標分類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
商標分類包括兩部分,具體如下:
1、按照類別排列的分類表將商品和服務按照1-45類的順序排列。每類有壹個類別號和標題,每類的標題概括了本類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範圍,最後列出了本類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項目,每項商品或服務均有壹個順序號,以便查找。另外每壹類有壹個註釋,對本類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本類與相關類別的商品如何區別,如何劃分邊緣商品的類別作了說明,這個註釋對劃分壹些易混淆商品的類別有很大幫助。
2、另壹部分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出版了按英文、法文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中國商標主管機關也編排印制了按漢語拼音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使用這個表查閱壹般商品的類別就像查字典壹樣方便。
商標註冊是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申請商標註冊。經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以核定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為限。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