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荷蘭商標及專利的流程有哪些?
具體程序(1)準備申請文件:申請表和專利文件。申請表可在專利局網站上下載,須用荷蘭文填寫。專利文件須用荷蘭文或英文對專利內容進行描述,描述須采用法律術語且盡可能精確,格式須符合法律要求。荷蘭專利局建議在申請復雜專利時聘請專利律師,由律師幫助撰寫專利文件,以減少專利被挑戰的可能。專利律師都必須在專利局註冊,在荷蘭專利律師協會網站(www.octrooigemachtigde.nl)上可查詢到所有專利律師的信息。(2)提交申請文件並繳納專利申請費。提交文件有以下幾種方式:——通過信函遞交。——在專利局辦公時間由本人或專利律師上門遞交。——通過傳真遞交。——通過歐洲專利局的Epoline系統在線申請(www.epoline.org)。其中在線申請費用為80歐元,其他方式費用120歐元,不能用現金支付,只能轉賬。若申請文件中信息不全,專利局會給申請人壹份補充信息列表,申請人應在3個月內補充完整,否則專利無效。(3)提交專利申請後13個月內向專利局申請進行新穎性調查。專利申請表上包括申請新穎性調查壹項,也可在提交專利申請後單獨提出調查申請。新穎性調查可選擇荷蘭調查(100歐元)或國際調查(794歐元),前者由荷蘭專利局完成,後者由歐洲專利局完成。(4)提交新穎性調查申請約9個月後收到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兩部分,壹部分是相關專利文件和雜誌文章的文號,另壹部分是專利局出具的書面意見,解釋第壹部分文件對所申請專利的新穎性的影響。(5)收到調查報告後2個月內,申請人酌情根據調查報告修改專利文件措辭。(6)專利有效期通常為20年,生效後第4年起應每年繳納專利維護費用,費用逐年增加。二、註冊商標荷蘭負責商標註冊的機構是荷比盧商標局,註冊成功的商標將在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三國有效。有效期通常為10年,可無限期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仍為10年。(1)提交申請可從荷比盧商標局網站(www.boip.int)上下載荷蘭文或法文的申請表填寫,並通過信函、傳真提交或上門提交,或直接在網站上在線申請。荷比盧商標局將發函通知申請是否符合最低規範以及應繳納的註冊費。普通商標的註冊費為240歐元。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後1個月內完成支付。(2)公示申請荷比盧商標局通過註冊商標登記庫發布申請要求。(3)實質性審查荷比盧商標局對商標進行實質性審查,通常耗時3-4個月。在公示後2個月內其他註冊商標持有者有權提出反對,若協商無效則由荷比盧商標局作出決定。(4)完成註冊如審查通過,荷比盧商標局將向申請人發放商標註冊證書。如審查不通過,可在6個月內書面申請復議。如商標局拒絕改變決定,申請人可向法院上訴。特殊情況下可要求加急辦理,需繳納加急費用,幾天內便可以完成註冊手續,但註冊成功後還是會進行實質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