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是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或者幹擾、阻礙商標所有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所有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情節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對知識產權犯罪有專門規定。行為人銷售明知或者應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商標專用權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行為,就是承擔賠償責任。侵權人通常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侵權的行為人也承擔賠償責任。《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