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綠色食品已經國家工商局批準註冊,按商標法有關規定,具備條件可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有以下五類。
壹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產品、罐頭食品、腌漬、幹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幹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膠、加工過的堅果、菌類幹制品、食物蛋白。
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葉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漿及非醫用營養食品、面色、糕點、代乳制品、方便食品、面粉等五谷雜糧、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澱粉及其制品、飲用冰、冰制品、食鹽、醬油、醋、芥末、味精、沙司等調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劑等。
三是未加工的林業產品、未加工的谷物及農產品、花卉、園藝產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幹新鮮蔬菜、種籽、動物飼料等。
四是啤酒、不含酒精飲料、糖漿及其它供飲料用的制劑。
五是含酒精的飲料(除啤酒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