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壹般是壹個月,疑難、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還可以兩次退查,但最長不超過六個半月,所以這是正常的,慢慢等就行了。
流程壹般是: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會把全案卷宗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後檢察院受案後,會在三天內書面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權利義務,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最後在審查起訴期間,檢察官會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