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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庭聞自萬裏歸文言文

1. 余讀史,嘗怪赫連氏,初無功德,而興之暴

《曾庭聞自萬裏歸》

曾庭聞自萬裏歸,己酉正月,會酒於三巘,盡歡。壑風十尺,倒上吹墻屋,雨雪雜下。庭聞盡出其所為古文,使予論定。庭聞之文句,格法昌黎,而蒼莽勃萃,矯悍尤多秦氣。

予與庭聞為童子時同學,庭聞天資甚魯,終日讀不盡十行。長,省尊大夫於京師,數過吳門,與吳中名士遊,其文斐然壹變,而庭聞之名盛於東南。近二十年則出入西北塞外,嘗獨身騎馬行萬余裏,最好秦中風土,至以寧夏為家,而庭聞名在西北,其文又壹變。

庭聞間歸,相見予於山中,毛衣革踏,雜佩帨帶刀礪,面目色黃黝,須眉蒼涼,儼然邊塞外人。回視向者與予咿唔筆研間,及細服緩帶為三吳名士時,若隔世人物。嗚呼,庭聞之文多秦氣,何足異也。

文章視人好尚,與風土所漸被。古之能文者,多遊歷山川名都大邑,以補風土之不足,而變化其天質。司馬遷,龍門人,縱遊江南沅湘彭蠡之匯,故其文奇姿蕩軼,得南界江海煙雲之氣為多也。

余讀史,嘗怪赫連氏,初無功德,而興之暴,西夏強且久,與宋室為終始,此必有所以自強固者,不獨恃甲兵之力。間披輿圖,按其處,距長城外河西數十裏,自分力劣弱,終身不能至,詳考其興亡盛衰之跡,而庭聞乃竟以是為家邊僥風土人情叛服治亂必有深知其故者他日著之文章當不止如史傳所記載也。

2. 後漢書 袁張韓周列傳的有關文言文閱讀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陽人也。

安為人嚴重有威,見敬於州裏。初為縣功曹,奉檄詣從事,從事因安致書於令。

安曰:“公事自有郵驛,私請則非功曹所待。”辭不肯受,從事懼然而止。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謀為逆,事下郡復考。明年,三府舉安拜楚郡太守。

是時英辭所連及系者數千人,顯宗怒甚,吏按之急,迫痛自誣,死者甚眾。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獄,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

府丞掾史皆叩頭爭,以為阿附反虜,法與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當坐之,不以相及也。”

遂分別具奏。帝感悟,即報許,得出者四百余家。

建初八年,遷太仆。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雲上書:“北虜既已和親,宜還其生口①,以安慰之。”

詔百官議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譎詐,求欲無厭,既得生口,當復妄自誇大,不可開許。

安獨曰:“北虜遣使奉獻和親,有得邊生口者,輒以歸漢,此明其畏威,而非先違約也。不宜負信於戎狄,還之足示中國優貸,而使邊人得安,誠便。”

司徒桓虞改議從安。太尉鄭弘恨之,曰:“諸言當還生口者,皆為不忠。”

司隸校尉舉奏,安等皆上印綬謝。肅宗詔報曰:“久議沈滯,各有所誌。

蓋策由眾定,君何尤而深謝?”帝竟從安議。 章和元年,代桓虞為司徒。

和帝即位,竇太後臨朝,後兄車騎將軍憲北擊匈奴,安與九卿詣朝堂上書誄,以為匈奴不犯邊塞,而無故勞師遠涉,損費國用,徽功萬裏,非社稷之計。書連上輒寢。

諸卿稍自引止,惟安獨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爭者十上。太後不聽,眾皆為之危懼,安正色自若。

竇憲既出,而弟執金吾景專威權,公於京師使客遮道奪人財物。有司畏憚,莫敢言者。

安乃劾景驚惑吏人,當伏顯誅,寢不報。竇氏大恨。

但安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節選自《後漢書·袁張韓周列傳》) [註]①生口:指俘虜。

⒌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壹項是( )(3分) A.楚王英謀為逆,事下郡復考 考:刑訊 B.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獄 按:查辦 C.帝感悟,即報許 報:報告 D.公於京師使客遮道奪人財物 遮:攔阻 ⒍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都相同的壹組是( )(3分) A.①安為人嚴重有威,見敬於州裏 ②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B.①奉檄詣從事,從事因安致書於令 ②不如因而厚遇之,使歸趙 C.①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 ②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D.①眾皆為之危懼,安正色自若 ②如姬為公子泣 ⒎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壹項是( )(3分) A.楚王英陰謀叛亂,朝廷嚴加查處,受牽連獲罪的人很多。

袁安認為他們都是因酷刑而屈招的,就不顧風險上書要求釋放他們,最終使四百多家得以出獄。 B.武威太守孟雲和袁安都主張對已和親的匈奴,應當歸還俘虜以示撫慰。

但公卿最初都反對,太尉鄭弘甚至指責主張歸還俘虜的都是不忠之人。 C.竇憲為求取功勞,北擊匈奴。

袁安認為匈奴不犯邊塞,卻興師遠征,不是為國考慮的上策,他多次力諫,盡管奏章都被擱鼉,但他毫不動搖。 D.袁安平素行為高尚,起初任縣功曹時,就拒絕了從事的私請。

後來彈劾竇景,盡管竇氏家族對他十分忌恨,但也找不出什麽陷害他的把柄。 ⒏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0分) ⑴如有不合,太守自當坐之,不以相及也。 譯文: ⑵不宜負信於戎狄,還之足示中國優貸,而使邊人得安,誠便。

譯文: ⑶蓋策由眾定,君何尤而深謝? 譯文: 二、文言文閱讀(19分) ⒌C(批復) ⒍A(介詞,表示被動。B.介詞,通過;介詞,趁機。

C.代詞,其中的,釋作那些亦可;副詞,表婉商。D.介詞,替;介詞,對)⒎A.(“袁安認為他們都是因酷刑而屈召的”不正確,應是袁安要求將其中沒有明確證據的犯人釋放)⒏⑴如果有不符合實情的,我自當承擔罪責,不會因此連累妳們。

(每句1分,得分點為“合”“坐”“相及”)⑵不應該對戎狄失信,放俘虜回去足以顯示我們中原的優待和寬容,又使邊境百姓得到安定,確實是有利的。(每句1分,得分點為“負信”“還”“貸”“誠便”)⑶凡政策都由眾人決定,妳有什麽過錯而深深謝罪?(3分,得分點為“定”“尤”“謝”)附參考譯文: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陽人。

袁安為人嚴肅莊重有威望,受到當地人尊敬。起初任縣功曹,攜帶著檄文見從事,從事通過袁安送信給縣令。

袁安說:“公事有郵驛辦理,私下請求則不是功曹所應做的。”推辭而沒有接受,從事因害怕而沒再請托。

永平十三年,楚王劉英陰謀叛亂,此事交由郡審理。第二年,三府推舉袁安任命他為楚郡太守。

此時劉英供辭所牽連並被逮捕的有數千人,顯宗十分憤怒,官吏追查十分急迫,被捕的人因痛苦不堪而屈招,慘死的人很多。袁安到郡後,不進官府,先去審查案件,查出那些沒有明確證據的犯人,上奏要求放他們出獄。

府丞、掾史都叩頭力爭,認為這是偏袒附和反叛之人,在法律上是同罪,不同意他的做法。袁安說:“如果有不符合實情的,我自當承擔罪責,不會因此連累妳們。”

於是分條詳細上奏。皇帝醒悟了,立即批復同意,因此有四百多家得以出獄。

建初八年,升任太仆。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雲上奏:“北虜既然已經和親,我們應該將。

3. 《薛潭學謳》的古文翻譯

薛譚學謳

薛譚學謳(1)於秦青,未窮(2)青之技,自謂盡之,遂辭歸。秦青弗止,餞於郊衢(3),撫節(4)悲歌,聲振(5)林木,響遏(6)行動。薛譚乃謝(7)求反(8),終身不敢言歸。(選自《列子》)

譯文:)~~

薛譚向秦青學習唱歌,還沒有學完秦青的技藝,就以為學盡了,於是就告辭回家。秦青沒有勸阻他,在城外大道旁給他餞行,秦青打著拍節,高唱悲歌。歌聲振動了林木,那音響止住了行雲。薛譚於是向秦青道歉,要求回來繼續學習。從此以後,他壹輩子也不敢再說要回家。

4. 初中文言文《鮑君》

鮑君

昔汝南有人,於田中設繩,以捕獐而得者。其主未覺,有行人見之,因竊取獐去,猶念取之不俟其主,有鮑魚,乃以壹頭置罝中而去。本主來,於罝中得鮑魚,怪之以為神,不敢持歸。於是村裏因***而置屋立廟,號為鮑君。後轉多奉之者,丹楹藻棁,鐘鼓不絕。病或有偶愈者,則謂有神。行道經過,莫不至祠焉。積七八年,鮑魚主後行過廟下,問其故。人具為說。乃曰:"此是我鮑魚耳,何神之有?"於是乃息。(出《抱樸子》)

譯文

從前汝南有個人在田野裏設下了繩網想捕獲獵禽獸。壹天,網裏套住了壹頭獐子,本主沒發現,壹個過路的人偷偷取走了獐子。過路人想想覺得太不夠意思,就把帶著的鮑魚放壹只在網裏。本主來後看見了鮑魚,驚怪地認為這是神,不敢拿回去。村莊裏的人們知道後就在得魚的地方建了個祠廟,叫"鮑君"神,傳說開來,祭祀的人很多。廟的柱子漆成紅色,屋梁也畫了花紋,日日鐘鼓聲不斷。有病的人求鮑神後偶然好了,就更說這神特別靈,走路人過廟門也都進去祈禱。七八年後,那個當初往網裏放鮑魚的人經過祠廟,問是怎麽回事,村人就如實告訴了他。這人說,"這是我放在網裏的鮑魚呀!"從此人們才不再敬奉"鮑君"了。

5. 牟子才字薦叟文言文閱讀

牟子才,字薦叟,井研人。

八世祖允良生期歲,淳化間盜起,舉家殲焉,惟壹姑未笄,以甕覆之,得免。子才少從其父客陳鹹,鹹張樂大宴,子才閉戶讀書若不聞,見者鹹異之。

學於魏了翁、楊子謨、虞剛簡,又從李方子,方子,朱熹門人也。嘉定十六年舉進士,對策詆丞相史彌遠,調嘉定府洪雅縣尉,監成都府榷茶司賣引所,辟四川提舉茶馬司準備差遣,使者魏泌眾人遇之,子才拂衣竟去,泌以書幣謝,不受。

改辟總領四川財賦所幹辦公事。詔李心傳即成都修《四朝會要》,辟兼檢閱文字。

制置司遣之文州,視王宣軍餉,鄧艾縋兵處也。道遇宣曰:“敵且壓境,宣已退矣,君毋庸往。”

子才不可,遂至州視軍慶而還。甫出境,文州陷。

辟知成都府溫江縣事,未上,連丁內外艱。時成都已破,遂盡室東下。

免喪,心傳方修《中興四朝國史》,請子才自助,擢史館檢閱。入對,首言大臣不公不和六事,次陳備邊三策。

理宗顧問甚悉,將下殿,復召與語。翼日,帝諭宰相曰:“人才如此,可峻擢之。”

左丞相李宗勉擬秘書郎,右丞相史嵩之怨子才言己,遽曰:“姑遷校勘。”俄宗勉卒,嵩之獨相,亟請外,通判吉州,轉通判衢州。

日食,詔求言,上封事萬言,極陳時政得失,且乞蚤定立太子。入為國子監主簿兼史館校勘,逾年,遷太常博士。

鄭清之再相,子才兩上封事,言今日有徽、欽時十證,又請為濟王立後,以回天怒。校書郎徐霖言諫議大夫鄭寀、臨安府尹趙與TP,不報,出關。

子才言:“陛下行霖言則霖留,不然則不留也。二人之中,寀尤 *** ,請先罷之。”

寀去。至若嵩之謀復相,清之誤引嵩之之黨別之傑***政,皆歷歷為上言之。

作書以孔光、張禹切責清之,清之復書愧謝。謁告還安吉州寓舍,遷秘書郎,屢辭,主管崇道觀。

逾年,遷著作佐郎,又辭。清之卒之明日,詔子才還朝,遷著作郎;左丞相謝方叔、右丞相吳潛交書道上意,趣行益急,乃至。

兼崇政殿說書,子才隨事奏陳,舉朝誦子才奏疏,皆曰:“有德之言也。”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兼權禮部郎官。

時修《四朝史》,乃復兼史館檢討。信州守徐謂禮奉行經界苛急,又以脊杖比校催科,饑民嘯聚為亂。

子才言於上,立罷經界,謫謂禮。浙東、福建九郡同日大水,子才言:“今日納私謁,溺近習,勞土木,庇小人,失人心,五者皆蹈宣和之失。

茍不恐懼修省,臣恐宣和京城之水將至矣。燮理陰陽,大臣之事,宜諭大臣息乖爭以召和氣,除壅蔽以通下情。

今遣使訪問水災,德至渥也,願出內帑振之。”又言:“君子難聚而易散,今聚者將散,其幾有十。”

又言:“謚以勸懲,當出自朝廷,毋待其家自請。” 左司徐霖言諫議大夫葉大有,帝大怒,逐霖,給事中趙汝騰繳之,徙它官。

汝騰即出關,子才上疏留之,大有遂劾汝騰。子才上疏訟汝騰誣及大有之欺,未幾,罷大有言職。

故事,早講講讀官皆在,晚講惟說書壹員,宰相懼子才言己,並晚講於早,自是不得獨對矣。遷軍器少監。

禦史蕭泰來劾高斯得、徐霖,右司李伯玉言泰來所劾不當,上切責伯玉,降兩官,罷。子才言:“陛下更化,召用諸賢,今汝騰、斯得、霖相繼劾去,伯玉又重獲罪,善人盡矣。”

除兼侍立修註官,力辭。行都大火,子才應詔上封事,言甚切直,兼直舍人院。

會泰來亦遷起居郎,恥與泰來同列,七疏力辭,上為出泰來,而子才亦請去不已,曰:“泰來既去,臣豈得獨留。”上不允。

又言:“蜀當以嘉、渝、夔三城為要,欲保夔則巴、蓬之間不可無屯以控扼之,欲保渝則利、閬之間不可無屯以遏截之,欲守嘉則潼、遂之間不可無屯以掎角之,屯必萬人而後可。”升兼侍講。

禦史徐經孫劾府尹厲文翁,不報,出關,子才奏留之。文翁改知紹興府,又繳其命。

伯玉降官已逾年,舍人院不敢行詞,子才曰:“故事,文書行不過百刻。”即為書行,以為敘復地。

帝曰:“謫詞皆褒語,可更之。”子才不奉詔,丞相又道帝意,子才曰:“腕可斷,詞不可改。

丞相欲改則自改之。”乃已。

淮東制置使賈似道以海州之捷,子才草獎諭詔,第述軍容之盛,不言其功,且語多戒敕,似道不樂。又言:“全蜀盛時,官軍七八萬人,通忠義為十四萬,今官軍不過五萬而已,宜招新軍三萬,並撫慰田、楊二家,使歲以兵來助。

如此則蜀猶可保,不則不出三年,蜀必亡矣。”湯漢、黃蛻召試學士院,子才發策,蛻譽嵩之,罷蛻正字去。

遷起居郎,言:“外郡以進奉易富貴,左右以土木蠱上心,小人以嘩競朋比陷君子,此天災所以數見也。” 明堂禮成,帝將幸西太乙宮款謝,實欲遊西湖爾,子才力諫止。

皇子冠,面諭作樂章,禮部言:“古者適子壹醮無樂,庶子三醮有樂,用樂非是。”子才言:“嫡庶之分,特以所立之地不同,非適專用醴,庶專用醮也。

樂章乃學士院故事,況面諭臣,不敢不作。”詔從之。

又言:“首蜀尾吳,幾二萬裏。今兩淮惟賈似道、荊蜀惟李曾伯二人而已,可為寒心。”

謂:“宜於合肥別立淮西制置司、江淮別立荊湖制置司,且於漣、楚、光、黃、均、房、巴、閬、綿、劍要害之郡,或築城、或增戍以守之。”似道聞之,怒曰:“是欲削吾地也。”

正月望,召妓入禁中,子才言:“此皆董宋臣輩壞陛下素履。”權。

6. 韋貫之名純文言文翻譯

韋貫之,名純,唐代京兆人。韋綬之弟,唐憲宗朝宰相。避憲宗諱以字行。武元衡與韋貫之同年舉進士。唐德宗貞元初登賢良科,授校書郎。武拜門下侍郎,韋罷長安尉,赴選,元衡以為萬年丞。過堂日,元衡謝曰:“某與先輩同年及第,元衡遭逢,濫居此地。使先輩未離塵土,元衡之罪也”。貫之嗚咽流涕而退。後數月,除補闕。是年,元衡帥西川。順宗永貞時累遷尚書右丞,憲宗時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貫之同日宣制(出《續定命錄》)。遷中書侍郎,罷為吏部侍郎,穆宗朝為工部尚書。卒年六十二,贈右仆射,謚曰貞,後更謚曰文。

釋文:

韋純,字貫之,唐代京兆人。韋綬的弟弟,唐憲宗時期的宰相。因唐憲宗也叫“純”(李純),為了避諱,改用字當名。武元衡和韋貫之,同年的進士。唐德宗貞元初,登“賢良”科,授予“校書郎”。武元衡官拜“門下侍郎”,韋貫之卸任“長安尉”,赴京城等待任命,武元衡則任“萬年縣丞”。進士及第謁見宰相那天,武元衡道歉說:“我與先輩同年及第,元衡我的遭際,讓我濫竽充數居此位置。使得先輩未能騰達,元衡我的罪過啊”。韋貫之哭著退下。後幾個月,被任命為“補闕”。那壹年,武元衡做“西川帥”。順宗永貞時,壹直升到“尚書右丞”,憲宗時,在本職官位上兼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韋貫之同日獲任命書(出自《續定命錄》)。後改任“中書侍郎”,再為“吏部侍郎”,穆宗時,為“工部尚書”。六十二歲去世,死後被詔贈右仆射,追認為“貞”,後又改為“文”?。

7. 《張子野墓誌銘》文言文全篇翻譯

原文:

子野為人,外雖愉怡,中自刻苦;遇人渾渾,不見圭角,而誌守端直,臨事敢決。平居酒半,脫帽垂頭,童然禿且白矣。予固已悲其早衰,而遂止於此,豈其中亦有不自得者耶?子野諱先,其上世博州高堂人,自曾祖已來,家京師而葬開封,今為開封人也。銘曰:嗟夫子野,質厚材良。孰屯其亨?孰短其長?豈其中有不自得,而外物有以戕?開封之原,新裏之鄉,三世於此,其歸其藏。

歐陽修《張子野墓誌銘》(歐陽修集 卷二十七 居士集卷二十七)

譯文:

張子野這個人,外表雖然外表雖然快樂愉悅,但內心刻苦進取;待人渾厚純樸,為人低調,才幹不外露,而且堅守原則和誌向,始終不渝。他遇到事情,不亂分寸,果斷處理。平時宴飲間酒至數巡,他脫下帽子,垂下頭發,我突然發現他青春已逝,頭頂半禿,頭發斑白了。我固然遺憾他未老先衰,但也僅此而已,難道他內心有痛苦不能自得其樂嗎?子野的祖上,是博州高堂人,從他曾祖父以來,都在開封安家,死後都安葬在開封,現在算是開封人了。在他的墓誌銘上寫道:子野,向來渾厚純樸。誰阻礙了他的通達嗎?誰削減了他的優勢嗎?難道是他內心本來就不開心?還是因為環境的影響而傷害自己的情緒?生於開封,故歸開封,三代人都安葬於此,也算是壹個歸宿了。

8. 汪克寬文言文翻譯

明史汪克寬傳原文 汪克寬,字德壹,祁門人。

祖華,受業雙峰饒魯,得勉齋黃氏之傳。克寬十歲時,父授以雙峰問答之書,輒有悟。

乃取《四書》,自定句讀,晝夜誦習,專勤異凡兒。後從父之浮梁,問業於吳仲迂,誌益篤。

元泰定中,舉應鄉試,中選。會試以答策伉直見黜,慨然棄科舉業,盡力於經學。

《春秋》則以胡安國為主,而博考眾說,會萃成書,名之曰《春秋經傳附錄纂疏》。《易》則有《程朱傳義音考》。

《詩》有《集傳音義會通》。《禮》有《禮經補逸》。

《綱目》有《凡例考異》。四方學士,執經門下者甚眾。

至正間,蘄、黃兵至,室廬貲財盡遭焚掠。簞瓢屢空,怡然自得。

洪武初,聘至京師,同修《元史》。書成將授官,固辭老疾。

賜銀幣,給驛還。五年冬卒,年六十有九。

(《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列傳第壹百七十·儒林傳壹》) 譯文 汪克寬,字德壹,是祁門縣人。(他的)祖父汪華,受業於雙峰人饒魯,得到理學大師勉齋先生黃氏(黃幹)的真傳。

汪克寬十歲時,父親教給他雙峰問答之書,(他)總是有領悟。於是取出《四書》來,自即確定句讀,晝夜誦讀研習,專心勤奮與壹般的小兒不同。

後來隨從父親到浮梁,向吳仲迂求學,誌氣越發深篤。元末泰定年間,被舉薦參加鄉試,考中。

參加會試時因回答(皇帝)策問剛直被黜免,情緒激昂地放棄了科舉事業,專心在經學上努力。《春秋》則以胡安國(所傳的)為主,又廣泛地考證眾家學說,匯通精選成書,命名為《春秋經傳附錄纂疏》。

《易經》則撰有《程朱傳義音考》。《詩經》則撰有《集傳音義會通》。

《禮經》則撰有《禮經補逸》。《綱目》則撰有《凡例考異》。

全國各地的讀書人,到他門下從師受業的很多。至正年間,蘄縣、黃縣的亂兵到達,居室資財全部遭到焚燒搶掠。

飲食多次斷絕,(但是他卻)怡然自得。明代洪武初年,受聘到京城,(與人)壹同修撰《元史》。

書成後(朝廷)將要授官(給他),以年老生病堅決推辭。(朝廷)賞賜他白銀及其他禮物,給予驛站車馬回鄉。

洪武五年冬去世,享年69歲。註釋1、受業:從師學習。

《孟子·告子下》:“交(曹交)得見於鄒君,可以假館,願留而受業於門。”《史記·孔子世家》:“孔子不仕,退而脩詩書禮樂,弟子彌眾,至自遠方,莫不受業焉。”

宋蘇軾《秘閣試論·禮義信足以成德論》:“夫樊遲親受業於聖人,而猶惑於是說。”清薛福成《庸盦筆記·徐庶成真》:“余六七歲時,從之受業。”

2、饒魯(1193-1264):饒州余幹(今江西萬年)人。南宋著名理學家。

字伯輿,壹字仲元,號雙峰,門人私謚文元。饒魯先後從柴元裕、柴中行、黃幹、李燔學。

遊學豫章書院、東湖書院,歸裏,建朋來館,廣聚學者,互相切磋。復築石洞書院,聚徒講學。

其學以持守涵養為主,學問思辨為先,而篤行終之。遠近從學者眾。

受諸道部使之聘,歷主白鹿洞、濂溪、建安、東湖、西澗、臨汝諸書院。景定元年(1260)薦授迪功郎差饒州州學教授。

著有《五經講義》《語孟紀聞》《西銘圖》等。3、勉齋黃氏:黃幹(1152-1221),字直卿,號勉齋,黃瑀第四子。

南宋著名理學家。祖籍長樂縣,徙居閩縣(今福州市區)。

宋淳熙二年(1175)其兄任職吉州,黃幹從行,結識劉清之(子澄)。清之奇其才,書薦於朱熹。

時大雪,黃幹至崇安五夫裏拜訪,不料朱熹已外出,黃幹留住客邸,“臥起壹榻,不解衣者二月”。次年春,朱熹歸。

黃幹自見朱熹,便夜不設榻,衣不解帶,少倦則微坐、壹倚,或至達曙。朱熹語人曰:“直卿誌堅思苦,與之處甚有益”。

淳熙九年,朱熹以仲女為其妻。紹熙五年(1194年),授迪功郎,監臺州酒務。

時竹林精舍建成,朱熹致書黃幹,請其“代即講席”,並編《禮書》。慶元二年(1196)“偽學”之禁起,朱熹罷祠落職,仍講學不輟。

黃幹於建陽潭溪建潭溪精舍,為其“講道著書之地”,亦為朱熹往來雲谷、考亭憩息之所。翌年,丁母憂,黃幹奔喪福州北郊長箕嶺,築墓廬講學,從者甚眾。

慶元六年(1200)三月朱熹病重,命黃幹收《禮書》底本,補輯成之;並手書與他訣別道:“吾道之托在此,吾無憾矣。”朱熹病逝,黃幹守喪三年畢。

調監嘉興石門酒庫,揭露庫吏勾結奸商“公造私酒”,官酒不賣,反而自賣私酒之行徑。嘉定元年(1208)黃幹力主“壯國勢而消外侮”。

先後任江西臨川令、新淦令及安徽豐安軍通判。嘉定八年(1215)知湖北漢陽軍,面對嚴重旱災,籌集賑荒米7萬餘石,分甲乙丙丁四等賑糶,活者萬家。

嘉定十年(1217)調知安慶府,親自督修郡城,備戰守,保障安慶境內不受金兵侵擾,當地士民稱贊道:“不殘於寇,不滔於水,生汝者黃父也。”次年,講學江西白鹿洞書院。

嘉定十二年(1219)十月返回福州;次年致仕,專事講學,弟子日盛,編禮著書,孜孜不倦。病逝後,於紹定六年(1233)詔贈朝奉郎,端平三年(1236)賜謚“文肅”,元至正十九年(1359),福州建勉齋書院紀念他,清雍正二年(1724)從祀於孔廟,又在府學裏建黃勉齋祠。

著有《朱熹行狀》《勉齋集》《書傳》《易解》《孝經本旨》《四書通釋》《儀禮通解》等。4、專。

9. 曲則全的全文翻譯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是以聖人抱壹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

夫為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故之所為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權而歸之。

譯:委屈反而可以保全,彎曲反而可以伸直,底下反而可以盈滿,破舊反而可以更新,少了反而可以得到,多了反而變得疑惑。

所以聖人守道,以作為天下的法則。不自我表現,反而更凸顯,不自以為是,反而更顯著,不自誇邀功,反而有功勞;不自大自滿,反而能夠長久。

正因為不和人爭,所以全天下沒有人能和他爭。古時候所謂“委曲求全”這樣的話,難道是假的麽!實在應該維護遵守並此為方向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