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註冊所需資料如下:
1、註冊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預想店的名稱,最好準備5個以上的預選名稱;
3、店面租賃合同(需城建大隊蓋章子)或所有權證明。
當確定經營範圍後,申請者就可以辦理營業執照了,其大概流程如下:
1、自主核名,就是將自己準備好的名稱提交至核名系統。當同壹行業以及地區下不存在重名情況,就可以核準通過;
2、將經營範圍、註冊地址產權文件以及相關負責人身份證材料等,提交至工商局設立,領取營業執照。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