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佳牌廠家主要通過產品包裝裝潢模仿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目的是混淆視覺,利用消費者對知名商品的良好印象誤購自己的商品,其實質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中的欺騙性交易。
而“周佳”的毛筆體與“雕”牌的“雕”字十分近似,即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也構成了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