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暫行條例》中規定,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快遞未按約定的地點送貨,買家可以依法進行賠償。
擴展資料:
近年來,我國快遞行業發展迅猛,市場規模龐大,毛細血管遍及城鄉,但也存在著管理規範滯後的問題。不久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暴力分揀、私拆包裹、快遞變慢送、假名寄快遞、快遞件丟失、個人信息被販賣等現象將面臨更有效的治理。其中規定:
1、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2、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參考資料:
中國新聞網-《快遞暫行條例》全文人民網-地名相同致包裹錯投 關於快遞,妳還碰到過哪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