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以的。這是屬於反向假冒行為,是壹種不正當競爭。妳可以利用別人的工廠為自己生產產品,然後貼上自己的品牌,這是OEM外包。這在法律上也是允許的。
代工生產可以自己設計也可以由對方提供成品,再貼您的商標銷售,這取決於妳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國家法律不做幹涉。
這是違法的,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