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標網統計,燃氣鍋爐註冊商標有20個。
註冊時如何選擇其他輔修類別:
1.註冊商標3件(供熱鍋爐,組號:1107),占比15%。
2.註冊商標2件(采暖鍋爐給水設備,組號:1107),占註冊商標的10%。
3.註冊商標2件(加熱裝置,組號:1107),占比10%。
4.註冊商標2件(壁爐(家用),組號:1107),占註冊商標的10%。
5.註冊商標2件(固體、液體、氣體燃料加熱器,組號:1107),占註冊商標的107%。
6.註冊商標1件(加熱裝置(水),組號:1108),占註冊商標的5%。
7.註冊商標1件(散熱器,群號:1108),占註冊商標的5%。
8.註冊商標1件(水暖器材,組號:1107),占註冊商標的5%。
9.註冊商標1件(發熱元件,組號:1107),占註冊商標的5%。
10.註冊商標1件(熱氣裝置,組號:1107),占註冊商標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