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工承包:計稅依據是加工或承包收入。這裏的加工或承包收入金額是指受托方的加工費收入和承包方提供的輔料金額之和。(委托加工的“原材料”不蓋章)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計稅依據是收取的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計稅依據是合同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稅款計算基於租賃金額。如果小於1元,則過賬為1元。註:個別租賃店和專櫃簽訂的合同也算。
6.貨物運輸合同:稅款以運輸費用為基礎,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合同。計稅依據是收取費用。
8.貸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也屬於貸款合同):計稅依據是貸款本金,不包括利息。
9.財產保險合同。計稅依據是保險費用收入。
10,技術合同。計稅依據是合同中包含的金額。
註:壹般法律、會計、審計等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合同不蓋章。
11,產權過戶憑證。包括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讓文件。計稅依據是包含的金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
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照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
12,商業書籍。分為賬簿和記錄資金的其他賬簿。記錄資本-資本金額的變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
其他賬簿-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
註:不包括備忘本和輔助賬戶。
13,權限,許可。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政府部門頒發的專利。土地使用證(無稅務登記證):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號。
例:某高新技術企業8月開業,註冊資本220萬元,當年經營活動如下:
(1)領取工商營業執照1份,房產證1份,土地使用證1份;
(2)建賬時設置8個賬簿,其中實收資本220萬元記入資金賬簿;
(3)簽訂購銷合同4份,入賬金額280萬元;
(4)簽訂入賬金額為50萬元的借款合同,當年獲得借款利息8000元;
(5)與廣告公司簽訂1廣告制作合同,分別入賬加工費3萬元,廣告公司提供的原材料7萬元;
(6)簽訂入賬金額60萬元的技術服務合同;
(7)簽訂租賃合同,記錄租賃費50萬元;
(8)簽訂專有技術轉讓合同1份,入賬金額1.5萬元。
(2005年)要求:
(壹)計算收取權利許可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二)計算設立賬簿應繳納的印花稅;
(3)計算簽訂買賣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4)計算借款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五)計算廣告制作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6)計算技術服務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7)計算租賃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8)計算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總計:
要求:
(壹)計算收取權利許可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3×5=15
(二)計算設立賬簿應繳納的印花稅;
7×5+220×5/10000=1135
(3)計算簽訂買賣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280×3/10000=840
(4)計算借款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0×0.5/10000=25
(五)計算廣告制作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3×5/10000+7×3/10000=36
(6)計算技術服務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60×3/10000=180
(7)計算租賃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0×1/1000=500
(8)計算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150×5/10000=750
總計:
15+1135+840+25+36+180+500+750 = 3481元。
(6)計算技術服務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60×3/10000=180
(7)計算租賃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0×1/1000=500
(8)計算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150×5/10000=750
總計:
15+1135+840+25+36+180+500+750 = 34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