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
2、受理;
3、審查。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進行初步審定;
4、初步審定公告。壹般為三個月;
4、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