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準備相關資料
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
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
5、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壹份。
三、商標轉讓的流程
1、買家與賣家簽訂轉讓協議,並且支付購買定金,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或者營業執照復印件。
2、賣家(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及簽訂相關文件,大概3-7個工作日就能完成,這時買家就可以直接使用該商標了。如果是急需使用商標,建議可直接購買商標。
3、商標代理公司將商標註冊證、公證書等證件交給買家,等待商標局受理,3-5個月就能拿到商標證書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