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是指擁有獨特的產品、設備、商業專利或服務標誌的經營體系的個人或企業(即特許人),事先給予其他個人或企業(即被特許人)在規定的區域和期限內進行同業經營活動的權利。特許經營壹般包括三種不同的形式:商標特許經營、產品特許經營和經營方式特許經營。在中國,特許經營權有兩種,壹種是政府授權,允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資源或從事特定業務。第二種是壹個企業允許另壹個企業在壹定期限和範圍內使用本企業的商標或專利,在統壹的商業模式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特許經營期限由特許人和被特許人自由約定。《公司法》第六條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法律客觀性: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企業(以下簡稱特許人)將擁有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以合同形式許可給其他經營者(以下簡稱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壹的經營模式下開展業務,並向被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