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 公證處公證 費收費標準》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2、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3、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7、證明商標註冊,收費50元;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9、證明 遺贈撫養協議 ,收費10~50元;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11、證明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 土地使用權 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14、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壹收費,最低收費10元。15、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19、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收費3~5元。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
第四十六條
公證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
第三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