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知道,註冊商標需要按照《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以及它們生產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進行註冊。目前類似商品和服務的區分表有45個類別,所以同壹個商標註冊在45個類別是45個商標。這就是商標全類註冊的含義。
什麽是商標全類註冊?哪些申請人適合進行商標全類註冊呢?
哪些申請人適合進行商標全類註冊呢?
1.具有經濟能力的企業:無論規模大小,只要資產得到很好的法律保護支撐,就願意花錢,願意做各種保護。
2.有實力、公眾關註度高的企業:互聯網時代帶來了許多高科技企業的快速發展。例如,國內幾大品牌在手機行業的迅速崛起,由於人們在短期內的極大關註,有很多商標被搶註註冊。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持壹個統壹的形象,企業需要在所有類別中註冊。
3.有長期規劃的大中型企業:這些企業比壹般的小企業有更長遠的品牌理念,所以除了經濟實力外,他們對企業的品牌規劃和建設也很感興趣,對市場有很強的警覺性和敏感性,建立自己的品牌商標保護制度,有專門的管理,可以自然地投資於各類別的商標保護;
總而言之,商標註冊在所有類別中都不是壹種輕率的行為,也不是壹些人所認為的“商標代理圈錢法”。它可以被許多企業接受和實施,自然具有其存在意義。畢竟,在這種同質化經濟市場中,增強品牌凝聚力,突出品牌知名度,加強防禦性,防止自身品牌的權利和品牌價值被稀釋,這些都是很多企業應該考慮的現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