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代理機構在給客戶《受理通知書》和《商標註冊證》時索要手續費或者工本費、證書費,多次重復繳費,申請人遇此情況時大多只好作罷。這種情況的出現源於部分代理機構以極低的價格先招攬業務,之後向企業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申請人如遇此情況可以在代理合同中約定明確的申請費用總額,避免落入圈錢無底洞。
2、部分代理機構采取分期付款或後付費等方式招攬業務,而國家商標局只有收到費用後,才會受理商標註冊申請,另外商標註冊到核準需要近兩年時間,商標代理機構根本不可能替企業墊付費用、承擔風險。如遇此情況,壹定仔細核實商標註冊證書的真偽。
3、國家商標局在商標註冊的流程中公告是不收費用的,如遇有人通知國家工商總局將對其註冊商標進行公告,要求提交企業及商標註冊信息並匯款至某個賬號,用作公告及宣傳費用,則壹定要謹慎(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具體什麽情況咨詢小編,小編壹定有問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