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
需要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必須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省級工商局)報送有關材料,由各省級工商局將經過初審並簽署意見的有關申請材料以郵寄方式及時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最後,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該商標是否馳名。
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有關當事人認為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也可以向商標局請求認定其商標馳名,此時應當提交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材料。
二、通過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
依照商標法及條例的規定,在商標評審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有關當事人認為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認定馳名商標,此時,有關當事人應當依法提交其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證據材料。
三、通過人民法院認定
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