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為的不懈努力下,我們終於開發出了名為鴻蒙系統的手機系統。這個制度壹出,很多中國人都很激動,說終於不用看外國人的臉了。然而,當華為即將註冊鴻蒙系統商標時,卻被直接召回。原來,早在多年前,壹家公司就註冊了鴻蒙系統的商標。在工商管理中,不允許企業註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消息傳出後,有網友質疑是否有人故意先註冊了商標。但是問了商標註冊日期之後,我沒有說話。因為鴻蒙系統商標是2011註冊的,那時候華為大概連手機都沒開始做。
也有網友表示,華為這麽大的公司,鴻蒙系統系統的研發在壹定程度上代表了民族的實力,不應該壹刀切的拒絕。甚至有網友提出,華為應該和註冊鴻蒙系統商標的公司協商放棄鴻蒙系統商標,或者直接改名,不壹定要用鴻蒙系統這個名字。該網友的想法確實有壹定道理,但這些都是私底下的。涉及到法律層面,還是要由相關部門來決定,我們普通人不要插手。
妳怎麽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