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記不同。商標是商品上的標記,而且只能在商品上使用,所以商標壹般是與某壹特定商品聯系在壹起而存在的;商號是企業經營的標誌,用於商業活動中,與工商企業的主要經營活動有關。因此,它常常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聯系在壹起。(2)登記的原則和程序不同。中國大陸商標註冊的現行做法是什麽?自願報名和強制報名相結合?的原則。也就是說,除了藥品和煙草制品供人使用之外,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商標,由妳來註冊。商標所有人申請註冊商標。可以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向商標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準後發給商標註冊證,即可以取得註冊商標權。中國大陸目前註冊商標的做法是什麽?強制註冊?未經註冊的公司不得使用的原則。
(3)商標和商號的有效範圍和法定期限不同。商標和商號的專有權有嚴格的地域和時間限制。
——商標權具有法定時效。中國大陸的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即商標權只在法定期限內受法律保護。商號權沒有法定的期限,與企業同生共死。——商標權的地域效力覆蓋全國或更大範圍,而商號專用權,除國家企業外,壹般只在登記主管機關管轄範圍內發生效力。
目前,在發達國家,將商號的選定部分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已成為近代的通行做法。比如日本?日立?、?豐田?,德國?拜耳?公司等。商標與商號的融合不僅收到了商標與商號同時公示的效果,而且可以得到雙重法律制度的保護,值得我國每壹個企業經營者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