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局是根據《歐洲專利公約》於1977和10年6月7日正式成立的政府間組織。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歐洲的專利審批。2017年,中國首次躋身歐洲專利局五大申請國之列。
國際申請及其相關的國際檢索報告應當統壹公布,在傳送到指定局後,應當提供國際申請的國際初步審查,以供專利局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並向申請人提供壹份包含所要求保護的發明是否符合國際可專利性標準的觀點的報告。
擴展數據:
專利保護的特點:
1,歐洲專利申請,可以指定多個國家進行保護。壹項歐洲專利可以在任何或所有成員國享有與國家專利同等的效力。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簡化在多個國家提出專利申請的程序,節省費用,方便申請人;
2、專利是否按照統壹的法律審查和批準。不會因為各國專利法的程序和審查要求不同而造成不同的後果,給申請人安全感;
3.專利審批的效率和質量得到保證,比壹個壹個的申請程序更快、更省錢,特別是在商業上,可以提高發明創造的價值;
4.專利局采用英語、法語和德語,給予申請人更大的語言選擇自由,從而降低各國不同語言申請的成本;
5.歐洲專利局采用檢索和審查分開的程序,不僅有利於申請人及時處理專利申請,而且有利於國際專利合作條約的協調,方便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申請人;
6.歐洲專署在加強局內管理、審查、檢索等業務工作的同時,與政府間和非政府專利代理機構有著良好而廣泛的合作關系。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領域的合作也在不斷發展和加強;
7.專利局是世界上最強大、最現代化的專利局之壹。擁有最齊全的專利文獻資源、先進的專利信息檢索系統和豐富的專利審查、上訴和法律研究經驗,在文獻收集、檢索和審查員培訓等方面為中國知識產權局提供了大量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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