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賽德斯”是以埃米爾·傑利內克美麗的女兒命名的。
1897年,奧地利商人埃米爾·耶利內克(EmileJelinek)從家鄉法國尼斯前往德國坎施塔特的戴姆勒工廠買車。當他回到法國裏維埃拉時,他的跑車戴姆勒鳳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於是他決定參加當地的巡回賽,並以他9歲的女兒梅賽德斯的名字給這輛車命名。意識到這款新車的商業潛力,他不僅又訂購了36輛,還獲得了這款車在壹些國家的經銷權。戈特利布·戴姆勒也同意以“奔馳”的名義出售這款車。
奔馳商標註冊於1900年,但戴姆勒去世後,三叉戟星成為其商標。戴姆勒曾經在給他妻子的明信片上畫過這個圖案。三叉戟星象征著公司的業務將發展到水、陸、空的交通運輸業。
對於卡爾·本茨(karlbenz)來說,給自己的汽車命名非常簡單:為了證明自己在曼海姆的機械技術的可靠性,他把自己的名字嵌入了汽車的嵌齒輪上。齒輪後來成為桂冠。
壹戰後,戴姆勒和奔馳緊密合作,在同壹張海報上做廣告。他們在1926年合並,將月桂花環和三叉戟星合並成他們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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