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是Air Jordan的簡稱,中文名為飛人喬丹,是Nike旗下的系列,是專門為著名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所創立的運動系列。這個系列的主要產品為籃球鞋。
Air Jordan系列球鞋在銷量與市場需求方面遙遙領先於其它產品,每年為整個運動鞋行業樹立起壹個又壹個更高的設計、創新與功能標桿。
系列產品的核心在於,運動員與技術的完美結合 –籃球史上最耀眼的巨星邁克爾·喬丹,以及伴隨巨星經歷輝煌事業的籃球鞋,突顯出他對功能、創新與成就的不懈追求。
擴展資料:
商標之爭
因不滿自己姓名的中文拼音被註冊為體育用品的商標,邁克爾·喬丹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認為中國的喬丹公司存在大量惡意註冊,範圍遠超於喬丹體育作為壹個體育用品公司的生產範圍,對商標管理秩序構成擾亂。
但以上請求均被商評委裁定駁回。此後,邁克爾·喬丹與商標評審委員會打了34起官司,壹審也均以敗訴而告終。
2015年4月13日,這34起案件在北京高院合並進行二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5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78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做出判決,裁定喬丹敗訴。
2016年,邁克爾·喬丹將訴狀遞交到最高人民法院。12月公開庭審上,最高人民法院認定邁克爾·喬丹享有中文“喬丹”的“在先姓名權”。
2020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為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被訴裁定、北京壹中院的壹審、北京高院的二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邁克爾·喬丹勝訴。
邁克爾·喬丹對中文“喬丹”的商標註冊和使用獲得法律保護,喬丹公司在服裝、鞋帽等商品上已經註冊的“喬丹”商標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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