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即使我們苦大仇深,也不應該意氣用事,而應該理性對待註冊商標的問題。那麽,有哪些方法值得嘗試呢?
首先要明確對方是不是“惡意搶註”
1.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比如想高價賣給妳;
2.申請人采取了不當措施,如:明知是妳使用的商標,而故意搶註;
3.已成功註冊;
只有滿足以上條件,才能定義為“惡意搶註”。我國《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具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惡意搶註的對策
1,還沒註冊成功。
因為《商標法》規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
2.已成功註冊。
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所以,遇到搶註的問題,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證明妳先用了這個商標。
1,擁有商標設計的版權;
2.該商標已被用於企業名稱和字號。指受法律保護的註冊、使用和馳名的企業名稱;
3.在先版權。公民享有受法律保護的作品的著作權;
4.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
可以拿出妳的工商註冊信息,及時證明;就知名度而言,企業的宣傳資料、使用時間、經營業績、規模都可以作為佐證。
說了這麽多,這些都是註冊商標被註冊後的挽救措施。如果不想遇到那麽多煩心事,還是趁早註冊商標吧。在品牌發展之初,妳就要做好商標保護的規劃,“市場未動,商標先行”,未雨綢繆,給自己的品牌加壹把商標保護鎖,取得商標專用權,以後就不會那麽被動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商標搶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