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於2015年06月26日由曹卡經過國家商標局正規註冊申請的商標品牌;商品服務:拋光制劑; 研磨劑; 香精油; 化妝品; 香水; 牙膏; 香; 染發劑; 浴液; 清潔制劑。
品牌是用以識別生產或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的。品牌擁有者經過法律程序的認定,享有品牌的專有權,有權要求其他企業或個人不能仿冒和偽造。
這壹點也是指品牌的排他性,然而我們國家的企業在國際競爭中沒有很好的利用法律武器,沒有發揮品牌的專有權,進入21世紀以來我們不斷看到國內的金字招牌在國際市場上遭遇的尷尬局面:“100多個品牌在日本被搶註,180多個品牌在澳大利亞被搶註。
zh-CN的意思為:簡體中文。
1935年8月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壹批簡體字表》,壹***收錄了324個民間流傳最廣的俗字、古字和草書字。但因為有爭議,第二年2月,《第壹批簡體字表》被收回……《第壹批簡體字表》的兩個說明是這樣的:
1)簡體字為筆畫省簡之字,易認易寫,別於正體字而言,得以代繁寫之正體字。
2)本表所列之簡體字,包括俗字、古字、草書等體。俗字如“體、寶、巖、蠶”等,古字如“氣、無、処、廣”等,草書如“時、實、為、會”等,皆為已有而通俗習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