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類商品:
1.陸上交通工具:汽車、電車、火車、自行車等。
2.水上交通工具:船只、艇、潛水艇、皮筏等。
3.航空交通工具:飛機、直升機、滑翔機、熱氣球等。
4.運輸設備:拖車、卡車、運貨車、貝爾特機、裝卸設備等。
5.車輛裝置:汽車安全帶、車用子母線、汽車防盜和報警設備、座椅等。
6.船只設備:漁具、槳、用於控制船只行駛的設備、用於測深的設備等。
第12類服務:
1.陸上交通的服務:租車服務、停車場服務、駕校教育等。
2.水上交通的服務:港口服務、租船服務等。
3.航空交通的服務:機場服務、機票代理、航空公司服務等。
4.運輸服務:貨運代理、車輛駕駛服務、貨物運輸服務、物流配送、包裝和裝卸服務等。
5.旅遊服務:旅遊包車、旅遊咨詢、旅行社代理等。
6.運輸設備維修服務:汽車維修、機械維修、船只維修等。
商標分類12適用於所有涉及運輸和旅行領域的商品和服務,這樣的商標分類可以保護商標持有人的知識產權,防止其他人在同類商品和服務中使用同樣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