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經過審查,認為申請註冊的商標符合《商標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稱為商標初步審查公告,也作為對商標申請人的通知。
商標初步審查的通知期有多長?
1.《商標法》規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因此,商標初步審查的通知期為三個月。在這三個月內,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商標局就予以核準,進行註冊公告,並向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
2.如果在初審公告三個月內有人對申請人的商標申請提出異議,商標局將進入異議裁定程序。
3.商標局決定核準申請人商標申請的,予以註冊公告。商標局裁定異議人的異議有效的,駁回申請人的商標申請,不予註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