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廢舊電氣電子回收指令2002/96/EC(WEEE),?凡是於2005年8月13日以後投放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產品開始要求使用回收圖標。現將歐盟有關設計、使用圖標的要求簡單介紹如下。
壹,?適用範圍
該規定適用於電氣電子設備,有關設計和使用圖標的EN標準prEN50419將電氣電子設備定義為如下產品:
指設計用於額定工作電壓不超過1000V交流或1500V直流的、依靠電流或電磁場正常工作的設備,或產生、轉換、測量這類電流和電磁場的設備。WEEE指令2002/96/EC中附錄IA列出了這類設備。
該標準還定義了生產者,即:
指任何從事以下活動的人。定義的生產者還包括只是出售所用的技術,包括按照歐盟議會於1997年5月20日頒布的有關遠程(電子)合同保護消費者指令97/7/EC指令以遠程通信方式出售技術的:
a.?以自己的品牌制造和銷售電氣電子產品設備;
b.?銷售由其他供應商制造的、但是標以自己商標的銷售商;如果產品上出現的是生產者的商標,則該銷售商不能被認為是生產者。
c.?在專業領域進口或出口電氣電子設備到各成員國。
二,圖標的內容要求
為了標註出生產者和表明設備是於2005年8月13日之後投放市場的,產品上應該有以下內容和標識:
1.?生產者的唯壹標識;它可以是品牌、商標、公司註冊代碼或其他類似的可以說明生產者的方式;無論選擇哪種方式,依據歐盟2002/96/EC(WEEE)第12條1款,該生產者應該在歐盟成員國有生產者註冊的記載。
2.?2005年8月13日以後投放市場的產品應標有以下兩種信息之壹:
2.1?照EN28601的規定、以非代碼文本方式或其它代碼文本方式標註出制造/投放市場的日
期。代碼的設計應為處理設備可識別。
2.2?使用規定的輔助圖標,即,交叉線和帶輪子的垃圾桶,見下圖,也見2002/96/EC(WEEE)第12條3款及附錄IV。
註:本條款要求並不限制同時使用以上兩種方式。
3.?圖標應該位於明顯處,應耐磨擦,清晰可辯。?
三,圖標的設計要求
第二條中第2款提到的輔助圖標應由以下內容組成,高度為h、寬度為1.2a的實芯條,高度h與寬度的關系應為0.3a或1mm;實芯條應與交叉線和帶輪子的垃圾桶圖形聯用;實芯條內不能有任何文字或信息。實芯條與交叉線和帶輪子的垃圾桶圖形的相互關系應符合上圖規定。
註:交叉線和帶輪子的垃圾桶圖形尺寸及相互關系與IEC61429補充件11定義和規定的廢舊電池回收圖形相同。
設計上述圖標圖形時,由於生產過程的限制或變化引發的圖形改變是允許的(例如線條粗細變化,圓角變化,線條的結合等),只要主觀看上去該圖形無明顯變形即可。
四,圖標的質量要求
圖標的質量要求應符合具體產品標準中對銘牌的質量要求,如果該產品沒有標準或標準中沒有規定圖標的質量要求時,以下要求應滿足:
手持沾水的棉布擦圖標15S和手持沾汽油的棉布擦圖標15S,檢查圖標耐擦的符合性。本試驗結束後,圖標應仍是清晰可辯的,不能被很容易的揭去。如果使用標簽銘牌,不應出現卷邊現象。
註:用於耐摩擦試驗的精制汽油的脂肪烴類己烷溶劑具有最大芳香烴含量的體積百分比應為0.1%,貝殼松脂丁醇(溶解溶液)值為29,初始沸點應大致為65℃,幹涸點69℃左右,單位體積的質量約為0.7kg/L。
五,圖標位置的選擇
如果由於產品尺寸或產品功能特性等原因使得圖標不能標在產品上,則:
a)?將圖標標在電源線(如果有的話)上的小旗子上;以及
b)?標註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保修單上,如果提供的話。
如果以上都不適用,則應將圖標標在包裝箱上。無論使用本條款提到的哪種方式,圖標都應符合第二,第三條的要求,適用的話還應符合第四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