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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證丟了或者破損了怎麽辦?

商標註冊證丟失或者破損,如何向商標局申請補發?

根據《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商標註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破損的《商標註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眾所周知,《商標註冊證》是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證書,上面載明了商標註冊號、註冊人名義和地址、核定使用商品/服務的類別、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項目、商標圖樣註冊日期以及有效期等信息。《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破損,商標專用權信息就不完整,對商標註冊人的專用權保護也無從談起。因此,《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補發。

辦理補發《商標註冊證》程序

1.申請辦理補發《商標註冊證》,應當提交《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2.《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填寫的商品/服務類別、商標註冊號應當與原商標註冊證上的壹致。

3.如果補證與變更註冊人名義同時辦理的,應當分別提交《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和《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申請書》,補證申請可以以變更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也可以以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以變更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的,發給的商標註冊證上的註冊人名義是變更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此證必須與變更證明同時使用);以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的,發給的商標註冊證的註冊人名義為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名義。

4.如果補發商標註冊證與轉讓同時辦理的,應分別交送《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和《轉讓移轉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可以以轉讓人名義提出,也可以以受讓人名義提出。以轉讓人名義提出補證的,發給的註冊證上的名義為轉讓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此證必須與轉讓證明用時使用);以受讓人名義提出的,發給的註冊證上的註冊人名義為受讓人名義。

5.因《商標註冊證》破損提出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的,應當將原《商標註冊證》交回。

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的審查

商標局收到補發商標註冊證書的申請後,將基於以下情況進行審查:

1.核對商標類別、商標註冊號是否與商標局數據庫信息相符

2.核對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人名義是否與商標局數據庫信息相符,如果不符的,檢查是否存在變更註冊人名義或轉讓等情況。

3.核對商標的註冊狀態,檢查該商標是否存在註銷、撤銷等情況。

經審查合格,發給《商標註冊證》

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中存在的問題

1.商標註冊號、類別填寫錯誤。

例如在申請時將註冊號?1534232?寫為?1534233?,將類別5寫為6等筆誤。

2.商標註冊人名義填寫有誤。例如某註冊人名義已經變更,但申請補證時仍然填寫原來的註冊人名義;將?XX有限責任公司?寫為?XX有限公司?等。

3.商標已經被註銷或者撤銷或者在商標初審公告發布被異議後,異議裁定成立的。例如第1277276號商標經裁定異議成立後,商標無效,該商標申請人申請補發商標註冊證,經審查不予受理。

補發商標註冊證需繳納的費用

申請按類別收費,壹個類別補發商標註冊證規費為1000元人民幣。如通過代理組織辦理,需要收取金額不等的代理費。

《商標註冊證》的領取

(壹)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收到商標局的《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因各種原因沒有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時應提交以下書件:

1.商標註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2.領證單位介紹信;

3.領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二)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註冊證》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最後不得不說,商標註冊證遺失補辦要花錢,建議商標註冊人珍惜並保管好商標註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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