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
2.選擇供應商。要認真核對供應商的主體資格證書,確保食品來源合法。
3.簽署供貨合同。與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壹旦出現食品質量問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詢問關於食物的信息。向供應商索取食品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書、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通過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應商檔案備查。
5.檢查食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應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檢驗後通知供應商退回不合格食品。
6.詳細記錄每批的進貨臺賬,臺賬保存兩年。
(2)食物儲存
1.由於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是廠家(經銷商)直接向客戶供貨,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存放食品,少量食品可在經營場所短時間存放。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應詳細記錄名稱、商標、生產廠家、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應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存的要求儲存。食品應離開墻面和地面,按儲存順序、生產日期、分類、上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發臭、汙染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儲存在封閉的容器中。在存放地點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
5.食品出庫應詳細記錄貨物流向。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買方信息,以備查驗,臺帳保存兩年。
6.每天檢查庫存食品。如果發現食物腐爛、變質或過期,應立即清理幹凈。
7.每周檢查壹次倉庫衛生。確保倉庫通風良好,整潔,符合食品儲存的要求。
8.設置專門的倉庫或容器存放變質食品。不要與合格的食品混合,以免汙染。
(3)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當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中,應防止蒼蠅、灰塵和食物汙染。
2.對購買的食品進行裝卸時要註意衛生,不要讓食品直接接觸地面。
3.直接進口的散裝食品應當用密閉容器裝運。直接進口的食品不得堆放在地上或者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混合,防止直接進口的食品被汙染。
(4)食品銷售
1.每天查看商家出售的食品。銷售人員應當按照食品標簽上標註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註意事項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2.重點關註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做壹個明確的標記。
3 .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和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時,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裝上標明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
5.銷售散裝和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二次汙染。
6.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臺帳保存兩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過程中,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妥善登記,並及時通報政府監管部門。2、通知相關生產操作人員或供應商,並記錄停止操作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 .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封存、記錄在案,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食品的召回和封存應當通知供應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應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處置。
6.政府部門責令召回、銷毀不合格食品,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政府監管部門的通報要求執行。
7 .不合格食品的退貨、貨架存放、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檔案妥善保管,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