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證時,需要攜帶身份證、公證文書、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涉及產權關系的,需提交相關產權證明。
公證處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的認證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建議》的有關規定,公證處應當成為履行國家公證職能,獨立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照市場規則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企業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