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不能成為商標權主體的是什麽人?

不能成為商標權主體的是什麽人?

商標權主體又叫商標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標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商標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根據《中國商標法》“自然人”不具備以下條件的不能成為商標權主體:如: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承包戶、其他依法獲得經營活動的經營戶。《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及符合《商標法》第9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1)企業單位 是指那些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而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2)事業單位 是指那些設有附屬工廠或生產車間的研究機構或學校,能從事生產經銷商品的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委等單位均不屬此列。(3)個體工商戶及個人合夥 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登記取得合法資格的個體工商戶及個人合夥。(4)外國人和外國企業 是指具有外國國籍的自然人和依據外國法律成立的並在外國登記的法人。這類申請人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應按其所屬國同我國簽訂的協議或***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對等原則,並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