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43類商標能不能餐飲加盟

43類商標能不能餐飲加盟

法律分析:可以的,43類本來就是服務類,所以可以。43類商標為服務商標,如:餐飲;茶樓,咖啡廳等;而35類商標使用範圍為:廣告,營銷,貿易,居間服務。兩個類別的側重點不壹樣。假如申請人主要經營餐廳,那麽其收入來源來自餐廳收入,開餐飲的連鎖和加盟還有自己的直營店都是可以的,根本用不著第35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