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的實質審查,是指商標局依據《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對已經正式審查決定受理的商標註冊申請,按照其申請日的順序,通過檢索、分析、比較和必要的調查研究,審查其實質要件的合法性,以確定其是否屬實。實質審查是申請商標時決定是否取得商標專用權的關鍵環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完成審查,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二十九條商標局在審查過程中,認為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說明或者修改。申請人不作說明或者修改的,不影響商標局的審查決定。
第三十條申請註冊的商標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與他人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