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監管工作中,不少企業在對外貿易活動中存在使用商標較為隨意、不夠規範等問題,商標侵權行為屢有發生。所以對此所進行的壹系列規範措施便是我們常說的商標的知識產權使用規範。
1.註冊商標的使用規範
壹是商標使用的主體須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標須合法;
三是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範圍須合法。
缺少任何壹個要件,都構成商標不規範使用行為。
2.未註冊商標的使用規範
主要指的是實際使用的商標須合法,既不得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也不得使用與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否則構成不規範使用行為。
商標不規範使用行為的本質
商標不規範使用違背公平競爭的準則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違背《商標法》保護商標專用權的宗旨。商標不規範使用行為既包括壹般不規範使用行為,也包括嚴重不規範使用行為即商標侵權行為。
註冊商標不規範使用的類型
(壹)使用商標的主體不合法
主要表現:
1.企業進行分立、合並、轉制或更名等形態變化時,其商標權主體已經相應發生變化,卻沒有辦理商標轉讓或更名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當變不變?;
2.企業形態沒有發生變化,卻自行改變了商標註冊人的名義的行為,即商標權主體?不當變而變?;
3.自行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並以他人名義進行使用的行為;;
4.商標許可使用不當的行為。
(二)使用的商標不合法
主要表現: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或其組合但仍然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2.商標註冊有效期滿,原註冊人沒有申請續展仍然繼續使用井加註註冊商標標記的行為;
3廣告宣傳中商標使用不當。如在廣告語中,使用他人的商標擡高自己商標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標貶抑他人商標的行為;
4.純視覺意義的註冊商標(如熊貓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聽覺的意義註冊商標(如熊貓文字商標)的行為,或者純聽覺意義的註冊商標{如熊描圖形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混淆純視覺意義的註冊商標並造成消費者誤認的行為;
5.組合商標使用不規範的行為。組合商標使用是商標註冊人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註冊商標的行為。